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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芙蘭香水標價820實收840 店方稱是工作疏忽

2014年03月10日08:08    來源:中國山東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絲芙蘭香水標價820實收840 店方稱是工作疏忽

820元的價簽。

  820元的價簽。

實際收費840元。

  實際收費840元。

  絲芙蘭香水收費高於標價 店方稱是工作疏忽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3月7日訊 2月17日,袁先生花840元在絲芙蘭青島樂客城店購買了一瓶100毫升的迷戀芬迪男士香水。當晚,袁先生發現自己的這次消費問題還真不少:不僅香水與導購描述不一致,標價820元的香水竟然收費840元。工作人員稱840元確實是香水的銷售價格,之所以標價與售價不一致,是工作失誤。袁先生認為這是價格欺詐,提出退一賠一的要求,雙方仍在協調賠償方案。

  買回香水 與導購描述不一致

  2月17日,青島李滄的袁先生在絲芙蘭樂客城店看到了一款迷戀芬迪男士香水。袁先生仔細看了一下,發現櫃台上的香水和自己托朋友買的同款香水不大一樣。“櫃台上擺的香水瓶上有英文字母,我的沒有,導購說正品都應該帶字母,他們店裡的都是正品。”袁先生於是又在店裡買了一瓶。

  回家將新香水拆封后,袁先生發現自己買回的香水瓶上也沒有之前在櫃台上看到的英文字母,就很不痛快。因為樂客城離家不遠,袁先生當晚就折回店裡,想問問店員到底是怎麼回事。“店裡的一位導購又跟我說,樣品上才會有字母。”

  發現新問題:收費比標價高20元

  回到店裡,袁先生在和導購討論瓶身是否應該有字母時,又發現了新的問題:香水在櫃台上的標價是820元,小票上卻顯示840元。“因為還買了其他東西,結賬時我也沒注意看單獨價格,回到店裡時才發現價錢不符。”袁先生說。

  對於袁先生的疑問,店員承認標價與收費不一致是店裡工作失誤,香水調價舊標簽沒有及時處理,840元就是現在香水的價格。袁先生認為這是“赤裸裸的價格欺詐”,並提出退一賠一的賠償要求。“店長給我回電話說這不屬於價格欺詐,是他們工作失誤,隻能給我退貨。”袁先生說。

  袁先生解釋,當時香水邊上共有三個不同的標價牌,兩個820元一個840元,但840的牌子離展出香水較遠,一般人一看就覺得是840元。“買的時候就是被導購誤導才在他們家買的,又出現價格問題,真是讓人特別受傷。”袁先生說。

  絲芙蘭:是工作失誤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記者聯系到絲芙蘭化妝品公司的工作人員丁女士,首先她承認價格不一致是公司的疏忽造成的,公司對此非常重視,並保証絲芙蘭所售賣的所有產品都是官方授權的正品,這一點消費者可以放心。並表示公司正在和消費者積極溝通,並會盡最大可能妥善處理。

  丁女士表示,目前公司已經擬定了更加人性化的處理方案:把840元退給袁先生,香水也不向其收回,當做送給顧客。但袁先生表示並沒有接到這樣的處理通知,工商已經介入調查,雙方會去工商所當面協商。

  工商:出面對雙方進行調解

  記者採訪了青島市李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峰山路工商所的劉所長,他表示工商所已經受理這一案件,並約好雙方於3月7日到工商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進行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物價局已經對絲芙蘭進行了處罰,處罰理由是“以明碼標價以外的加價銷售產品”,也就是不構成價格欺詐。

  劉所長解釋道,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構成欺詐的話店方應給袁先生一倍賠償,不構成就進行調解。“店方給我們提供了經銷商同意調價的通知,可能系統收費改了,店裡的一些價格標示沒有做好。但如果隻有840的標價,那肯定就是價格欺詐。”(王雪)

(責編:李昉、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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