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媒體報道,“同仁堂美白套裝被要求永久停售”一事,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於10月13日發表聲明,稱報道中涉及公司和產品均系假冒,集團系統內沒有名稱為“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所產商品,北京同仁堂公司已就上述公司假冒侵權行為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
事件回顧: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10月11日發布消息,近期組織對部分化妝品開展監督抽檢,發現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示為“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等8批產品不符合規定,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一律下架並停止銷售,不得恢復生產。
北京市同仁堂回應:
關於“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及“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產品的聲明
2014年10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通報了8批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其中有標示生產企業為“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的“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產品。此后,部分新聞媒體以“北京同仁堂美白套裝汞超標 被要求永久停售”為題進行了報道和轉載,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給“同仁堂”品牌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認真調查,現聲明如下: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通報中,對標示生產企業為“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的“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產品特作了“涉嫌假冒”的備注。經我公司核實,該產品及該公司均系假冒。
2、我公司系統沒有名稱為“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3、我公司系統沒有名稱為“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的產品。
4、我公司已對標示生產企業為“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的“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產品的假冒侵權行為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請求調查處理。
特此聲明。感謝社會各界、廣大消費者、投資者、網友、媒體對我們的關心。
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記者 韓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