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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谨防不良商家 搞虚假折扣、卖假货

2014年11月05日10:16    来源:每日商报    手机看新闻

  “双十一”临近,很多消费者已期盼着加入这场购物狂欢。不过,消费者在“血拼”的时候,也需要防范网购风险。近日,萧山区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理性消费避免商家先涨价再打折

  “双十一”,商家都会推出大力度折扣促销。但是有一些不良商家,对商品做虚假宣传、虚假折扣,迷惑消费者。从近几年的投诉看,“双十一”活动中,不少商家都会抬高原价然后再打折来诱导欺骗消费者购买。

  因此,消费者一定要事先了解市场价格,在促销活动中能够评估是否真优惠,避免上当。

  防范商家趁机抛售假冒伪劣商品

  “双十一”促销能够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但也是一些不良商家趁机出货的好机会,他们会借此机会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在选购前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特别是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评价,而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蔽了。细心的消费者还可以多关注几家网站(店),做到货比三家。

  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网购前看清“游戏规则”

  新《消法》规定部分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购买前,要仔细审阅网页,看清“游戏”规则,包括查看所购店铺参加活动商品是否可以调换、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货退、是否延期发货等。

  同时,消费者也要与商家约定好相关运费、快递公司、是否进行保价等细节内容,并及时索要购物凭证,对聊天内容进行截图保存等作为发生纠纷时的维权依据。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以防损失。

  事先做好购物规划避免盲目下单

  促销力度大,往往容易引起消费者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事先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不要贪图便宜而盲目下单,避免买来后又后悔。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金成)

  链接

  工商总局约谈十大电商 禁止“双十一”促销先涨价再打折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商城、聚美优品、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十家电商,要求商家在“双十一”之前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虚假信用评价等问题。

  与此同时,工商总局要求严禁“双十一”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对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中增加的7天无理由退货,工商总局提醒商家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执行。

(责编:赵春晓、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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