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跟一些人又討論了一下,LZ最后認為放兩人的合照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把幸福跟朋友分享一下也挺好的。多數戀愛的人和失戀的人都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問了一個FB上很多合照的男孩,他的解釋是:我為我的女朋友驕傲,我想讓朋友們看到我的女朋友有多棒。
所以,我覺得這條應該是: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的,一方或者雙方除了戀愛,就沒什麼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干的,必分。
定律八
兩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會立刻有把他/她奪回來的沖動,即使心裡明白自己跟他/她並不合適。
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讓前男友回頭,哭著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確方法是趕緊找個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約會對象也行,關鍵是質量要好),在前男友面前顯得得瑟又開心,前男友立馬哭著求你回頭了。
定律九
如果一個人的交往名單中除了極品,就是傻逼,那麼這個人不是極品,就是傻逼。
做到什麼都不在乎
定律十
有時候我們去傷害一個我們愛的人,並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想傷害他們,只是為了向自己証明他們還在乎。如果你並不是要証明什麼,而是真心想傷害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覺得他們做什麼都傷害不到你。簡而言之就是讓他們覺得你根本不在乎了。(狠招,慎用)
定律十一
一個人對待服務員的態度,就是交往幾個月后,他對待你的態度。個人認為這條非常准。如果一個人對服務員都能紳士又寬容,對待自己的交往對象也多半如此,一個人如果對待服務員都又吼又叫,吹毛求疵,對待自己的交往對象也不可能好到哪裡去。當然,排除那些態度確實很惡劣的服務員。 定律十二
相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展望。如果你倆只是互相吸引,而對生活沒有一個共同的期望,這樣的愛情多半隻能開花,結不了果。比如,你想買套房,安安穩穩地過日子,而他/她覺得買房太坑爹,還不如把錢拿去周游世界。那麼你倆多半要拜拜。
定律十三
勾搭初期誰要認真,誰就輸了。
遠離隻會恭維卻不付出的人
定律十四
頻繁贊美你,恭維你,卻對你沒有任何付出的男人,趕緊讓他滾,丫肯定是在用下半身思考的。判斷一個人是否喜歡你,不應該聽他說了什麼,而應該看他做了什麼。
定律十五
兩個弱勢的人在一起,可能成﹔一強一弱在一起,也可能成﹔兩個強勢的人在一起,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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