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心得独到投资房产也很有一套
2003年,林志颖又开始通过网上卖东西,起初是参加拍卖,把自己用过的赛车T恤、帽子放到网上去卖。现在已有一个叫“JR店”的个人专属品牌区,从比基尼、太阳镜到沙滩鞋、钱包,什么都卖。几年积累下来,目前的固定顾客有四五千人,每月营业额达40多万元人民币。
面对很多在网上开店的同龄人,林志颖说:“第一,做网络店家必须信用好、速度快,竞标就怕拖时间;第二,对待每一个提问都要认真,不嫌麻烦;第三,网络店铺的客人需要慢慢积累。顾客的上网习惯不一样,但只要东西好,过来看一眼,慢慢喜欢上了,就能抓住回头客。”
因为拍戏,林志颖经常走访各地,他发现台湾房地产比起香港、新加坡等地,相对便宜。虽然现在房价高涨,多数投资人持观望的态度,但林志颖还是认为有投资的价值。
2002年之前,林志颖第一次在台北市买了房子自住,现在房价已经上涨了四成。2003年前后,他在上海和北京也拥有了自己的4套房子,都在当地的精华地区。这些房子每月的出租收益便可以帮他偿还房贷,而且,现在的房价也早已水涨船高,翻了几番了。
但父亲林德雄对于嗜车如命的儿子还是有些不满:“假如他愿意把买法拉利名车的资金投入房产,一定会赚得更多。”林志颖曾笑言:“我在北京郊区看上一栋别墅,只看一眼就买了。别人都笑我疯了,但事后翻了几倍,证明我是有眼光的。”
他在上海的房子是他唯一较常落脚之处,对室内设计很有兴趣的他,还亲手画设计图,将家装潢成主题乐园。房子位于恒隆广场附近静安区,林志颖一年多以前花了186万元人民币买下,现在已经翻了一番。林志颖花了200万台币装潢,连设计图、电路图都是自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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