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二
给母亲每月7万元封顶?
梅艳芳遗产案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梅艳芳遗嘱中,每月提供母亲覃美金7万元生活费是否为上限。覃美金方面认为,梅艳芳称每月给予母亲的生活费是7万元,但这并非限制母亲每月的生活费只能有7万元。
对此,刘蔡秀莲并不同意。她强调,梅艳芳委托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遗产,正是因为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所以该数目就是上限。并且,刘蔡秀莲认为7万元其实已足够维持覃美金的正常生活费,包括雇佣两名佣人和一名司机。
争议三
与母亲及哥哥关系不佳?
梅艳芳的干妈何傅瑞娜当日以证人身份出庭,接受了梅艳芳遗嘱现受益人之一刘培基的代理律师的问询,她坦承梅艳芳与母亲的关系不是很好。她说曾多次看见梅艳芳在与母亲通电话后就显得不开心。原来在梅艳芳公开病情后不久,覃美金就致电问她要钱,这让梅艳芳相当失落,认为母亲只关心金钱而不关心她的病情。
此外,何博瑞娜透露,梅艳芳刚出道不久时,其大哥梅启明曾因做生意失败而欠下巨债,但他竟让梅妈当其担保人,变相要梅艳芳替他还债,因此两人关系也不是最佳,她自认识梅艳芳后就从没有见过梅启明。
据悉,在何博瑞娜接受问询时,覃美金等在场,但并未轮到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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