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級”理財高手15歲就打工掙錢18歲坐擁7家連鎖店
1974年10月15日,林志穎出生在台灣一個小康之家,父親是一名商人。10歲的時候,他就獲得了全台灣遙控車比賽的亞軍。15歲時,林志穎依靠自己打工,買下自己生平第一輛50cc打擋摩托車。后來跟同學在台北東區統領百貨公司四周逛街時,因完美的外形和陽光健康的氣質,林志穎被廣告商看中,一連拍了3個大廣告(白蘭洗面乳、宏?電腦、金車麥根沙士).16歲因演出學校舞台劇,被飛碟公司星探發掘,正式簽約飛碟唱片公司。17歲那年,他發第一張唱片,正式出道,一年不到,紅遍東南亞以及整個華語世界,綽號“亞洲小旋風”。
18歲的時候,林志穎利用自己從唱片公司賺到的錢,和朋友合伙開了一家攝影公司,正好趕上上世紀90年代年輕人拍攝個人寫真的熱潮。在生意最好的時候,林志穎的攝影公司開了7家連鎖店,月營業額一度達到200萬元新台幣。
內地上世紀70年代初出生的人大多要到影樓拍攝一套時尚婚紗照,普通的一套照片花費均在三四千元,被列為結婚費用中的一大項重要開銷,而當時開影樓的老板多為台灣人。而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正是台灣地區風行拍婚紗照、個人寫真的黃金時期,林志穎憑借自己對於攝影的強烈興趣,居然誤打誤撞,成就了自己的第一項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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