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二
給母親每月7萬元封頂?
梅艷芳遺產案雙方爭論的一個焦點是梅艷芳遺囑中,每月提供母親覃美金7萬元生活費是否為上限。覃美金方面認為,梅艷芳稱每月給予母親的生活費是7萬元,但這並非限制母親每月的生活費隻能有7萬元。
對此,劉蔡秀蓮並不同意。她強調,梅艷芳委托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遺產,正是因為擔憂母親會一次性把遺產花盡,所以該數目就是上限。並且,劉蔡秀蓮認為7萬元其實已足夠維持覃美金的正常生活費,包括雇佣兩名佣人和一名司機。
爭議三
與母親及哥哥關系不佳?
梅艷芳的干媽何傅瑞娜當日以証人身份出庭,接受了梅艷芳遺囑現受益人之一劉培基的代理律師的問詢,她坦承梅艷芳與母親的關系不是很好。她說曾多次看見梅艷芳在與母親通電話后就顯得不開心。原來在梅艷芳公開病情后不久,覃美金就致電問她要錢,這讓梅艷芳相當失落,認為母親隻關心金錢而不關心她的病情。
此外,何博瑞娜透露,梅艷芳剛出道不久時,其大哥梅啟明曾因做生意失敗而欠下巨債,但他竟讓梅媽當其擔保人,變相要梅艷芳替他還債,因此兩人關系也不是最佳,她自認識梅艷芳后就從沒有見過梅啟明。
據悉,在何博瑞娜接受問詢時,覃美金等在場,但並未輪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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