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為美國人在開發西部、黃金熱時期所穿著的一種用制作的上衣。后通過影視宣傳及名人效應,發展成為日常生活穿用的服裝。1970 年代曾風靡全世界,現已成為全球性……
最有特色和用途最多的是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牛仔們雖已放棄佩帶大方巾的習慣,但不久前大方巾還是他們形影不離的必需品。印花大方巾是在單一的底色上印著一些色彩鮮艷的小圖案,最常見的底色是紅色,也有藍色和黑色。大方巾的材料分棉布和絲綢兩種。絲綢的更為牛仔所喜愛。對牛仔來說,印花大方巾的用途實在太廣泛了。他們清晨去水塘邊洗臉可用來擦臉﹔套馬時可用來當馬的蒙眼布﹔為小牛烙標記時可用來拴小牛的雙腿﹔入夏可以遮擋陽光﹔冬季可以防止凍傷﹔騎馬奔跑時,可以用來遮住口鼻,遮擋塵土﹔飲水時,可以把大方巾蓋在水面上,隔而飲之,起過濾作用。牛仔們還把大方巾用作接杯盤的毛巾、互相聯絡的信號以及受傷時的繃帶。他們習慣於每到一個水塘總要把大方巾洗干淨,然后拿在手中或頂在頭上,騎馬走著,讓風吹干。遇到天氣炎熱.他們還把濕方巾圍在帽子下解暑。早期得克薩斯州南部布臘索斯河邊的愛爾蘭人認為,大方巾還能幫助人們找到淹死的牛仔。他們把方巾丟入牛仔淹死的河裡,認為方巾沉下去的地方就是尸體所在的地方。許多牛仔死后,臉上都蓋著一塊干淨的大方巾。長眠在西部的曠野中。難怪有人把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稱為西部牧區的旗幟。牛仔褲是19世紀50年代開始在美國西部出現的,它最初並不是牛仔的褲子,而是為淘金工人發明的服裝。19世紀40年代末,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美國掀起了淘金熱。一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布商也來到了舊金山。不久,他聽說淘金工穿的棉布褲極易磨破,大家叫苦不迭。斯特勞斯靈機一動,用隨身攜帶的厚實的帆布裁制出低腰、直褲腿、窄臀圍的新式褲子,大受淘金工的歡迎。由於這種褲子堅固耐用,穿上顯得精干利索,博得牛仔們的喜愛,很快就在他們中間流行起來,從此便成為牛仔們的特色服裝。利維·斯特勞斯也就此發家,於1871年申請專利,並成立了“利維.斯特勞斯公司”,目前它已成為國際性公司,銷售網遍布世界各地。適合上班穿著的長褲款式,一種是無褶的,另一種是有褶的。穿這兩種長褲時,上衣要穿著正式有形的款式,才會有專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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